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  /  作者:  /  阅读:10


 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1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和要求

符合教高厅函〔2024〕9号文件规定的遴选条件和要求(附件1)。教材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有一定的使用量,师生认可度高。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要求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推荐数量

1.未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拟立项名单,且符合国家级推荐申报范围及要求的,各教学单位推荐不限额;学校将组织评审,按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2.已列入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拟立项名单(已公示),且符合国家级推荐申报范围及要求的,可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学校推荐额度,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审核,须提供正式出版印次等佐证材料。

3.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学校推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须提供获批佐证材料。

4.符合申报要求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可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学校推荐额度,须提供获批佐证材料。

四、推荐程序

(一)教材负责人申报。教材负责人填写《“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必要佐证材料

(二)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二级教学单位应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编者政审和资质审核,并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半数以上为校外专家),对教材进行思想性、学术性审查,专家分别填写《专家审查意见表》,实名评价并签字,并注明所在单位及专业身份。二级教学单位请于2024年8月2017:00前,《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专家审查意见表》《“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3“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4Word版和盖章版PDF至邮箱409487091@qq.com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教材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四)省教育厅项目评审平台填报。另行通知。

联系人:老师,电话:15750816015,地点:行政楼306,电子邮箱:409487091@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3.“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4.“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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