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全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发挥科协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科协组织创新发展问题开展创新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推进福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联合省科技厅开展“2024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福建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研究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择优资助的方式,本期计划设立60个研究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经费从2024年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资金中列支。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参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闽科政〔2024〕1号)(附件1)所确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以二级学院为申报单位,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联合项目”和“研究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科协学〔2019〕1号)和《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科协学〔2023〕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不得有在研的“联合项目”和“研究项目”。
(五)申报单位应根据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技术研发及技术应用研究型课题不得申报。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部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同年度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项目”。
(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协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与申报(https://kjst.fjkx.org/#/login)─学会部─科技创新智库课题─填报申请书。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各学院在2024年6月6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科技处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给福建省科协。拟推荐项目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2份加盖公章完整版,1份无需盖章并隐匿姓名、工作单位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内容),提交科技处,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代码
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规划与 政策处 |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研 合作计划 | 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 | 创新战略研究 计划联合项目 | 2024R0104 |
五、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管理
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如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严重违约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告主管单位、追缴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等措施,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项目经费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执行。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1)研究报告:报告思路清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1万字以上;(2)对策建议:以“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为参考框架,重点阐述对策建议部分,且条理清楚,现状调查典型性强、准确性高,主要问题分析深入透彻,对策建议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3千字左右;(3)课题组排名前三名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出版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或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或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研究成果须标注“福建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2.结题时限要求。项目立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任务书,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项目立项日期。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半。项目延期等事宜按照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组织验收、委托验收、简易验收等多种验收方式。项目须在结题时限前三个月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到期未提交结题材料,即为验收不合格。承担单位若一年2个项目或者连续3年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将暂停承担单位2年的课题申报资格。
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履行经费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验收专家咨询费从课题经费中列支。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陈纾难,电话:0591-86270697;
科技处联系人:蒋娜红,电话:0595-22909330。
附件:福建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zip
科技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