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校企联合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  作者:  /  阅读:10

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推动高校在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提升办学实力和影响力,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落地产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校企联合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围绕我省产业新体系发展方向,以产业化为目标,支持高校牵头、联合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聚焦解决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卡脖子”和未来产业发展等难题,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支持一批能提升我省实体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的项目,解决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推动一批高校重大科研成果落地产业化,着力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以科技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2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经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成立的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须有经正式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企业作为合作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2.须由我省高校牵头,联合企业等单位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合作项目并签定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和产业化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经费筹措等。

3.项目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快速发展,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在省内实现产业化或在省内合作企业中完成中试。 

5.攻关领域原则上应符合《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1)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高校科研人员,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不得有在研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也不得以相同或雷同的研究内容同时申报省或国家相关部门项目。

2.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如项目前期已获得财政及其他渠道资助的,应如实填报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且不涉密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

   ()申报材料 

各学院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2:30前将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校企联合类)申报书》(附件2及附件材料和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校企联合类)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纸质材料各一份送至行政楼科技处(301室),科技处将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核查(原则上调研人员不少于3人),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合作、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申报学院应充分利用“福建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联合企业、科研院所等研究单位及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联合实施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

)项目自入选后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可延期6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校企联合类)的通知及附件材料.zip

 

   科技处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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