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需附有延期申请表等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对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二、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由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社会科学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请于2023年11月6日10:00之前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学院及财务处均已签章);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
3.项目结题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均无需装订,请将每个项目材料整理后统一用燕尾夹或回形针夹好报送,科技类项目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行政楼301科技处,社科类项目纸质材料请报送行政楼708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社会科学处)计划与项目管理科。
电子版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版);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PDF版);
3.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
电子版材料要求: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科技类项目电子版材料请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社科类项目电子版材料请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社科中心邮箱(skzx@qztc.edu.cn)。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结项报告书请用2023年版,电子版可在本文附件中下载。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逾期不受理!
社科类项目联系人:王旖旎 0595-22919103
科技类项目联系人:蒋娜红 0595-22909330
附件:1.结题汇总表.xls
科技处 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