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和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和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现就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科技伦理专家
(一)征集范围
从事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实验动物等领域研究且与科技伦理管理相关的技术人员,以及伦理学、法学、科研管理等相关管理人员。
(二)入选条件
1.依据《福建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入选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作风严谨,诚信廉洁地履行职责。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2.熟练掌握国内外科技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南规范等。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年龄不在此限。
4.科技伦理从业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目前承担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含非本机构的社会人士);
(2)曾担任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承担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累计1年以上;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且参加过科技伦理培训。
二、征集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
为推动设立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面向全省征集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推动科技伦理治理的决策咨询,为将来设立的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学术性、专业性专家咨询提供有力保障。
(一)候选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2.能够准确把握科技伦理工作正确方向;开展过科技伦理研究或熟悉本领域的科技伦理治理工作。
3.从事医学、药学、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农业、实验动物、伦理学、法学、教育学等领域专家学者。
4.应当是各专业领域中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代表性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来自企业的专家可放宽职称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年龄不在此限。
(二)推荐要求
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的推荐与前面的科技伦理专家推荐工作相对独立,属于本次征集的科技伦理专家的,可以从中择优予以推荐作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对目前承担科技伦理审查工作非本机构的社会人士,经征求其本人意愿后也可以予以推荐。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入选条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电子版《科技伦理专家推荐汇总表》和《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推荐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科技处(行政楼301室)。联系人:蒋娜红,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和福建省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候选专家的通知.zip
科技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