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有申报的单位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申报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qztckyc@qztc.edu.cn。
联系人:王福明,22909330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10日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pdf
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